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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斯文败类

作者:萤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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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的空气很纯净,特别是早上,仿佛带着一丝甜味,邓云却没有心情去体味,自己穿越到哪个朝代到现在还没弄清楚,心中不痛快,郁闷,就连吃早餐时也没注意到一家人就他一个人喝白米粥,其他人碗中盛的全是黑糊糊,不知道是什么食物做的。

西里呼噜的吃完白米粥,邓云才发现邓周氏给自己开小灶,心中有感动,也有埋怨,慈母多败儿,难怪以前那个邓云会变成废材,都是给宠的,从小就饭来张口,衣来伸手,不需要动脑筋,不知道愁滋味,长大了也就成了死脑筋,成了废材。

邓周氏善解人意,笑眯眯的望着邓云,眼中全是溺爱:“乖儿子,你想说什么就尽管说,你想要什么,娘尽量满足你。“

好母亲,自己吃糠咽菜也要满足儿子的好母亲,邓云心底的那根弦被感动了,就冲着她对自己这份爱,喊一声娘也不为过:“娘,我想去外面走走。”

邓云现在没有心情计较这些,当务之急是弄清楚现在是哪个朝代,家中问不出来,就去街上走走,总能看到一些这个朝代的标志。

邓云张了张口,想喊邓周氏一声娘,没喊出来,“娘”这个字在喉咙里转了一圈又回去了,毕竟两天前两人还是两个世间的陌生人,有些难为情。

“邓旺,陪少爷去外面走走。’”

陪少爷狂街,不用干活,邓旺就差没跳起来,强憋住笑脸应了一声:“诺!”

“你这个年龄正是贪玩的时候,去外面走走好,娘这里还有些铜板,拿去买点零食吃。”邓周氏把口袋里的铜板全掏了出来,不多,几十个而已。

邓云很想把桌上的铜板全揣进自己的口袋里,可看见邓周氏碗中的黑糊糊,只拿了十个铜板。邓家不是大门大户,是名副其实的贫困户,几十个铜板是不够有钱人下馆子搓一顿,可够邓家吃好几天了。

邓云只注意带有时代特色的东西,看看自己穿越到那个年代,没心情欣赏。邓旺的心情却不错,东瞅瞅,西瞧瞧,叽叽喳喳说个没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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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你看那辆马车多气派,拉车的马全身雪白,没有丁点杂色,再看那车身,全是紫檀木,上面雕刻的花花草草栩栩如生,一看就知道出自名家之手......”

“谢谢娘!”邓云不敢多说,说多了怕穿帮。

行走在古老的街道上,厚重古朴的气息扑面而来,各种古典建筑各具特色,飞檐翘角,雕梁画柱,构成一副绝美的画卷。

“乡巴佬,奔驰、奥迪是汽车,很豪华的那种,一个时辰可以跑几百里。”明初,还是明末,到现在还没弄清楚,邓云正烦着呢,语气中火药味十足。

“一天能跑五、六百里的马就可以称千里马,世上哪有一个时辰就跑几百里的车?少爷,你没考上秀才,因悲伤过度,把脑子弄坏了吧!”

“一辆马车而已,有什么好奇怪的,几百年后,奔驰、奥迪满世界都是。”很多牌匾上都有一个“明”子,邓云终于弄清了是哪个朝代,顺口答了一句。

“奔驰、奥迪是什么东东,是吃的,还是玩的......”邓旺鼻孔朝天,明显不相信。

“这么给你说吧,几百年后人住的房子有几十层,或上百层高;造出来的铁家伙可以载着人在天上飞来飞去;若是想跟朋友聊天,掏出手机相隔几千里都可以看着对方说话......”反正已告诉他自己是穿越来的,跟他说说后世,让他长点见识。

少爷越说越离谱了,不是脑子坏了,是疯了,还是有狂妄症的疯子,世上哪有这样的奇事,分明是少爷在胡说八道。

“你脑子才坏了呢!跟你说句大实话吧,我不是你的少爷邓云,我是从几百年后穿越过来的邓云。”邓云怒了,该说的、不该说的全说了。

少爷净说胡话,脑子坏了,肯定是坏了,不能惹他生气,否则会越来越厉害,得顺着他:“少爷,几百年后是什么样的?”

少爷是读书人,怎么反复问小孩子都知道的问题呢?答案只有一个,不是神经病就是白痴,先哄他回家再说:“少爷,现在是崇祯十二年,这下可以回家了吧!”

明末,乱得不能再乱的明末,流寇杀人放火,鞑子杀人放火,甚至有官兵也杀人放火......就自己这瘦不拉几的废材,随便碰上那一伙,基本上都是死翘翘。

不能让旁人知道,否则少爷这辈子就完了。还是先劝他回家,告诉太太,早点治疗要紧:“少爷,咱们出来也有一段时间了,先回去吧!”

“现在究竟是哪一年都没弄清楚,回什么家呀!”邓云急了,说话也不过脑子,心中想什么就说什么。

钱赚钱才是最赚钱的,现在自己最缺的就是钱,口袋里的十个铜板只够买几根油条,要想赚钱,只有空手套白狼。

邓云开始转移目标,边走边盯着行人看,寻找目标,寻找凯子。

逃,逃到海外,随便找个岛屿安身都好,以自己多了几百年的见识,做个岛主也不错。

出海就要船,可造船要很多银子,当务之急是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

邓云不高,一米七左右,可邓旺接近两米,他要踮起脚才能得逞,好在邓旺没有还手,这让他提着的心放下来了,每当邓旺拉拉扯扯时,就给邓旺后脑勺一巴掌,打了几巴掌后,邓旺老实了,乖乖的跟在后面。

无缘无故挨了几巴掌,邓旺很憋屈,但少爷是疯子,不能跟疯子一般见识,再憋屈也只好忍着。

邓旺急了,见邓云不理会自己,想拉他回家。

邓云怒了,自己正想着怎么赚钱,邓旺在这里拉拉扯扯,没完没了的,抬手就给了邓旺的后脑勺一巴掌。

有些家中钱财万贯的纨绔子弟想着找人捉笔,但有才华的文人大多数有一身傲骨,即使吃糠咽菜也不会出卖自己的学问。

自己也写不出好诗或好文章来,但自己是从后世穿越来的,明朝之后的诗词还记得一些,虽然不多,但自己也没想过以后就靠卖诗词过日子,这种事一次就够了,多了就出名了,很有可能会穿帮,这样就成了文人眼中的败类,就没法在大明混了。

邓云漫无目的,这条街走到哪条街,看见一个专门代人写字的摊子,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光,自己满世界寻找凯子,不如守株待兔。

大明文人的地位极高,只要你能写出好诗文来,别人就会高看你一眼,故而有很多半吊子也很想写一首好诗,或一片好文章来显摆,只是水平有限,挖空心思也写不出来。

代人写字的是一个白发苍苍的老人,挺清爽的,身上的儒衫虽有点发白,但浆洗得干干净净,像个读书人,可能是读了一辈子书,功名没考上,家给读穷了,迫不得已才出来代人写字混生活。

“老丈,能否借一张纸和毛笔一用。”邓云说干就干,剽窃别人的诗词是有些厚颜无耻,但自己穷,又生活在乱世,为了过上好生活,为了能活下去,脸皮不要也罢,反正此事也没人知道。

“小子,老夫又不认识你,这纸和笔是用钱买来的,凭什么借给你。”

这老头本是读书人,被生活所困也变得市侩了,没办法,邓云掏出口袋中的所有的铜板说:“老丈,这十个铜板买你一张纸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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