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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小悦

作者:狐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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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大概叫做小悦吧,或者小月、晓月、小玥……我只能从阿娇的唇语中大概读出‘yue’的拼音,却始终不知道详细的汉字,于是只能默默叫她小悦。

每次只能偷偷用望远镜这么远远看着小悦,她有七分像她母亲,另外三分不知道像谁。我常常怀疑小悦也许就是我的女儿,只是看着她们现在过着幸福的生活,我的良知就不允许我再去打扰她们。我告诉自己:“如果你还是人的话,就放过她们母女二人吧!”

我唯一能做的可以让自己感到慰藉的就是沉浸在那段美好时光的回忆中,时间长了我仿佛进化出不可思议的能力,我竟然可以随意在那段记忆中游走,去观看其中的每一个细节。例如清晨熹微阳光下的朝露从绿叶上慢慢下滑,水滴中折射出的千万道七彩的不可思议的光,当光彩剧集时又从叶子末端滴落;蜜蜂扑打着薄而透明的翅膀在采集花粉后从花瓣上飞起,后腿上那一团花粉仿佛有千斤的重量;金鱼摇摆着尾巴在鱼缸中悠然自得的游弋,时不时吐出一个泡泡来;还有阿娇白皙皮肤上那些发着微光的汗毛,纯洁而带着某种神秘的规则。

在夏日周末慵懒的午后,我就漫步在记忆中的双流县蛟龙港工业园大约3公里外的郊区,游走在阿娇家的菜园子里,最终走进那座令我魂牵梦绕的小平房,沉溺于阿娇身上的每一个细节。她那精致而匀称的五官,我最爱的莫过于不用修饰就十分雅致的娥眉,娥眉下长长的眼睫毛,天真烂漫的大眼睛,有着优美弧线仿佛海鸥展翅一般的犹太鼻,以及那抹红唇和大笑时才露出来的皎洁皓齿。

阿娇口鼻发出来的气息香如,一度使我意乱情迷;她那双胸像是成熟的葡萄,诱人垂涎;她的小蛮腰如丝般纤滑,又仿佛被百合花簇拥般;她的肚脐像玉环,精致典雅;还有她红润的双唇,我清楚的记得她的滋味,吮吸时如饮稀世美酒,使我欣然陶醉。

这样用文字描述阿娇是极其肤浅的,因为和真实的阿娇比起来还缺失了太多细节,虽然我不是个画家,却也妄图在记忆中作画,也许只有画作才能勾勒出来,才能画出阿娇独特的韵味,从而使她的美可以向世人展现。我常常带着画家御用的碳笔和纸板入梦,在一个个令人感到燥热的夜晚,阿娇的身体完全暴露在白炽灯光下,我甚至可以看见不可思议的光粒沿着波线打在她的肌肤上,然后折射出去。我蹲在她的身边,仔细观摩着她玉体上的每一寸肌肤,细致到一根根温柔的汗毛,一边用碳笔在素描纸上临摹着。

最终看着架子上拙劣的作品,我愤怒地将碳笔狠狠捏碎,将画作扯出来撕烂,将架子奋力踢倒,我冲向阿娇,想要再次感受她带给我的幸福,双手却穿过她的身体。

原来,记忆中的一切无论看起来多么真实,却都始终无法触碰。

我自以为是地想世界上再也没有人可以像我这般,深深迷恋着她的一切,这样算不算为爱痴狂?我如此爱她为何我又和阿娇沦落到现在这个境地?

我一直以为她是爱我的。

在那短短一个月的幸福时光中,我快乐得像一个无忧无虑的孩子,就连猫也会笑着问我:“胡大师,你在傻笑什么?”,威哥这时会对猫说:“这你还看不出来吗?胡大师的脑袋怕是被车碾过了,秀逗了!”,新来的美术生小夜则开心地说“怕是谈恋爱了吧,呵呵……”,“怎么可能,胡大仙可是一心修仙的!”,菲哥故作讶异道。

办公室里自从招聘了新人后,就总是这般八卦且热闹,在工作之余总是可以聊些不着边际的话题。而我那时总是忍不住笑意,无端端的就会带着幸福的微笑,亦或是在他人看来的傻笑。总是因为我终于得到了梦寐以求的幸福,一个我爱的,也真心爱我的女人。

一个双鱼座的男人要是坠入了情网,就可能会对世界上的一切事物都听而不闻视而不见了,那时我便是这样沦所谓爱情的奴隶,即使身心都被爱的枷锁桎梏着,身与心都不是自己的了,却依然感到无比的幸福和快乐。被阿娇俘获的我,是那样的如痴如醉。

阿娇总喜欢小声地唱着刘若英的歌,就在我的耳边,只唱给我一个人听:“想要问问你敢不敢,像你说的那样爱我;像我这样为爱痴狂,到底你会怎么想……”

“阿娇,如果你去唱歌,肯定会成为红遍大江南北的大歌星的。”

我不止一次这样赞叹道,这不是什么奉承的话,阿娇的声音对于我来说就是天籁。

“真的有那样好听吗?”阿娇也不止一次这般问我,她似乎对此始终不太自信。

“太好听了,幸好你没去唱歌,不然我怎么能够高攀一个大歌星呢?”我的确感到十分的幸运,从而更加感觉此刻的幸福感是老天爷极大的恩赐,于是把阿娇抱得更紧一些。

“讨厌,你那坏家伙又不乖了!”阿娇羞红了脸对我说。

我已经记不清我们有多少次这样的恩爱缠绵,以及那无尽的销魂情话,如果硬要一一写下来,恐怕得另开一本专门讲男欢女爱的书了。

可是我对于爱情总是不够了解。

某天下午,猫买了一个望远镜回来,于是大家轮流兴奋地把玩着,一会儿看看这,一会儿看看那,像是一群发现了什么珍奇宝物的孩子们一样。

“胡大师要不要试试?”猫忽而这样问我。

我摇摇头,暗想那是小孩子的玩意儿,我若是和他们一样把玩,岂不是跌了份儿。我那时候已经有些膨胀了,认为自己真的是什么大师级的人物,然而只是自我感觉良好罢了。

等大家都下班走了,我却发现猫竟然没有把那望远镜带回家,我突然觉得心里痒痒,暗道一句:“管他呢,看看又不会有什么损失!”

那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我拿起那望远镜,对入手的分量吃了一惊,这玩意看起来不大,还挺重的。然后把双眼对着镜筒那么一看,这一看不得了了,远处的事物看起来格外清晰。再把玩下焦距,下倍数,“了不起!”我不禁赞叹道,怪不得大家对这东西爱不释手呢,原来这般有趣。我拿着望远镜游走在办公楼里,这里看看,那里瞧瞧,很快就发现了极其隐藏夜视。开启后在夜晚看起来犹如白昼,自觉是很棒的发明。

“不知道这里可不可以看到阿娇!”心里如此想着,便在办公楼上寻找可以观看夜市的看台,这一楼不行,于是再上一层楼,这层楼被挡住了,再上一层楼。

一直到8楼上,终于找到一个露台可以看到夜市,我了焦距和倍数,竟然看到了重庆铺盖面的门店。心中激动不已,默默着阿娇出现在镜头里面,因为是俯瞰,所以并不能看到店内的情形,略感可惜。于是一直等到阿娇出来给外卖小哥送外卖时,才一睹其风采,等这一刻,我可是在露台上蹲守了不知道多少时间。然而就是这样一刻也让我欢喜莫名,仿佛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一样有成就感,我这究竟算是怎么样的愚痴呢?

总之我总算是认可这个望远镜的价值了,并且将其视作珍宝,以至于在第二天下班的时候,眼睁睁看着猫将其带回家,心中已然充满恋恋不舍之情。等大家都走了时,再想去露台蹲守阿娇已经办不到了,唯一的办法就是忍痛在网上购买一个夜视望远镜。

“大不了午饭少吃一点,早饭不吃了!”这样想着也就舍得花钱了,买了一个相对低端档次的望远镜,然后像是做贼一般暗暗藏着。一直等到下班大家都离开以后,再乘坐电梯到15楼上,之所以是15,不是11或12楼,或者其他楼层,是因为我在无数次观测中发现15楼的视野最佳。仔细想想,我竟然有做侦察兵的潜质,假如18岁那年和表弟一起去当了兵,也许可以成为一名优秀的侦查员亦未可知。

话说回来,明明可以在近处仔细地看她,为什么还要那么费力到15楼露台上来蹲守着?我也不太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心理,仿佛这么费尽周折看到的阿娇有着别样的美丽,因而更使我心动,我将其称为‘无法解释之魅力’,以至于让我乐此不疲。

好景不长,我这种变态行为很快让我受到了报应,在某个露台蹲守的夜晚,我终于看到了让我痛苦万分的一幕,那个注定要给我致命一击的结局。

那天下午,我如往常一样盼望着及早下班,好不容易盼到下班之后又盼着大家赶快各回各家,各找各妈。偏偏新来的小莫是个热爱工作的好孩子,又或者想在这个新的工作岗位上好好表现,总之他就是耐着性子不走,端的使人为他感到着急。

“小莫啊,怎么还不回家呀?”我有些不赖烦地催促道。

“我看胡哥都这样努力,我怎么好意思这么快走呢!”小莫略带羞涩地笑着说。

我心中有一万匹草泥马在奔腾,似乎我天天留在办公室守夜的事迹不胫而走,竟然成了小莫心中的劳模,使其得到莫名其妙的激励。我在心中暗道:“傻孩子,真正为公司呕心沥血的是菲哥好不好,你看看他的办公室的灯还亮着呢,要不你去和他做个伴?”

这话我实在不能说出口,只能怀揣着望远镜借上厕所之名去15楼蹲守,想想我真是虚伪,为什么要说是去上厕所,而不是我走先?难道小莫还会跟我一起走不成?似乎竟然有这样隐藏的忧虑,才以上厕所为名的,试想他若是真跟我来15楼,后果是多么不堪设想,恐怕整个公司都要以为我是什么“偷窥狂魔”了。

甩掉脑袋里关于偷窥色情狂的念头,在露台蹲守偷窥,一个陌生的男子视角,随后阿娇走出店外,只见阿娇竟然主动扑到那人怀里抱着那个男子。

我心乱如麻,不断告诉自己看到的是幻觉,“一定是幻觉!”

我放大望远镜倍数,聚焦在阿娇的脸上,只见她一副梨花带雨的模样,似乎在向男子倾诉着什么,我读着她的嘴唇,感到一阵阵心悸。那种感觉夹着愤怒、嫉妒、悔恨、背叛、自卑、心痛……我几乎要晕倒在地,只见天旋地转,我感到一阵恶心,趴在地上呕吐。然而我早餐没有吃,午饭又吃得极少,如此这般节俭的我,只能吐出少得可怜的酸水。我啊,怎么会有如此报应,看着手中的望远镜,想要砸碎,扔掉。却终究因为贫穷而舍不得,这是怎么样的一种悲哀,我毕竟是一路饱尝贫困之苦走到现在的人。

眼看着好不容易盼来的小幸福就要毁于一旦了,心中顿时充满不甘与愤怒,我想要找阿娇问个明白,心念一起,于是冲向电梯,恨不得瞬间到达一楼。

在一楼出了电梯门,突然想到小莫还傻傻的在办公室等我,不管他了,一路冲向夜市。却远远望见那重庆铺盖面的招牌已经黯淡无光了,走近才发现已经关了门。一个邪恶的念头不自觉的我脑海,我骂了一句“奸夫**”,就想去买把刀去捉奸。

走到卖刀的地方,才发现我竟然没带钱包和,当时急着去露台蹲守,竟是把随身携带的物品都给落下了,可见我那时有多么的急不可耐啊。

“不要刀了!”这般想着我一边往阿娇的住处走,一边在路上寻找趁手的武器。先是找了一根木棍,用力一折居然断了,似乎是因为我太愤怒而爆发出超乎寻常的力量。然后找了一块板砖,我甚至想砸在自己头上试试疼不疼,到底没有彻底冲昏头脑,不然还没有打到别人,我自己倒是先进医院躺着了。于是又捡了一块,左右手轮番上阵,砸死丫的。

两年后,我发现了小悦,之所以根据读音最终选择这个名字,大概是觉得她是我悲惨小半生中值得喜悦的小惊喜吧。小悦,我至今对她知之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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