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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5章还有什么证据

作者:猫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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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不不,我不相信苏若琳真的什么都没有留下来。

她的那点遗物,之前我大致地翻检过,并没有找出什么异常来。

但是,我并没有非常仔细地检查过每一个细节,当时只是觉得看起来就是那些普通的东西,所以我也没怎么放在心上。

我立即同顾先生说道:“回去看看,苏若琳的箱子,我们再仔细地找一遍。”

苏若琳已经去世那么长时间了,我总觉得,所有的事情,始终都在她的掌控之中。青铜尊和画,都是她留给我的财富,她把我推进了荆南的漩涡里,她要用我的手,翻了整个荆南的天。

苏若琳当时知道的事情一定很多很多,但是她一直能活得好好的,我也活得好好的,她一定有她的办法。

那边叫钱山无论如何要拦住高天澄,这边我和顾先生立即驱车回家,重新检查苏若琳的遗物。

苏若琳的箱子,我已经很久没有打开了。我去冬港的时候,就带着去的,现在我回到荆南,这个箱子又被我带在了身边。

虽然我对苏若琳的感情不够深,但是下意识的,总觉得这里面,应该有很重要的东西。而且, 这是苏若琳自己收拾好的东西,过去几十年里的一些重要的事情,一定还有线索在里面。

当着顾先生的面,我打开了这只箱子。

里面的一些旧衣物,简单的生活用品,都是苏若琳日常使用的。

这回我很仔细地,认认真真地检查了她每一件衣服,每一片衣领和口袋,最终在其中一件衣服的裤腰上,捏到了一个小小的,硬的东西。

这一定是一个很重大的发现。我找来剪刀,小心翼翼地把裤腰的缝线给剪开,从里面取出了一个用自封袋包裹的小瓶子。

是一个蓝色盖子的小瓶子,瓶子只有半截小拇指那么大,空的,只看见里面好像残留着一点什么粉末结晶,上面用记号笔写了几个小小的字母,字母已经磨损得差不多了,只隐约能分辨出来,好像是tioh,我不太认得这个,拿给顾先生看。

顾先生小心翼翼地提着这个小小的自封袋,脸色很凝重。

“这是什么?”

顾先生指了指上面模糊的字迹,“如果这个标记的就是里面的东西的话,这是氢氧化亚铊。”

我瞬间觉得没文化真可怕,我根本听不明白他说的这些。我眼巴巴地看着他,求具体解释。

顾先生倒一副没放在心上的样子,随口说道:“氢氧化亚铊是一种剧毒化合物,可以溶于水,无色无味,而且致死量很小。最重要的是,早期中毒症状大概是腹痛、恶心、呕吐之类看起来非常常见的病症,不容易被发现。”

我这才明白过来,这种毒,真吓人。

如果这就是顾芳懿给傅老爷子下毒的药物的话,那她未免也有点太……当时,三十年前的时候,医疗条件肯定达不到现在的水准,那时候很少能有人想到铊中毒这种事。所有人都以为他是因为女儿去世,悲痛过度,导致的身体不适,最终死亡……

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个小瓶子,当然,即使我见过,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东西。

苏若琳的年纪比顾芳懿要小不少,这件事起码发生在三十年前,当时的苏若琳,好像才不到二十岁。那时候的苏若琳,就已经卷入了荆南的事情中来了,她的一辈子,注定不能安稳平静。

小瓶子是用自封袋装起来的,当时苏若琳肯定很小心,设法保存上面留下的痕迹,比如指纹什么的。但是……

我问顾先生,“这种瓶子上面如果有指纹的话,三十年的指纹还能提取到么?”

顾先生看了我一眼,“目前国内的指纹提取方面,时间最长的好像也就三十五年左右。指纹保留的情况,还有保存条件,提取方法等等,都会有影响。”

即便如此,能提取的时间最长的指纹也就三十多年而已,在这上面,我就不抱什么希望了。毕竟这个瓶子,就这么裹在衣服里面,谁知道这么多年来,表面的指纹有没有被蹭掉?就算还没蹭掉,能不能提取,也是个难点。

通过指纹来证明顾芳懿有罪的方式,恐怕不合适。

那么,还有什么其他的方式么,或者其他的证据?

我不死心,继续在她留下来的东西里面翻找,却并没有找到其他更有力的证据了。

没有其他的证据,其实我们根本不能把顾家,或者顾芳懿怎么样。

事情也就变得更复杂起来。

我当然不愿意眼睁睁地看着这么好的一个机会溜走,顾先生自然也是不愿意的。

他低头想了一会儿,说道:“走,报警。”

报警有什么用?我们并没有证据。一桩三十年前的案子,到现在,早就已经过了追诉期,恐怕连卷宗都找不到。

我很清楚,这个时候,玩的已经不是刑事案件了,而是心理战。

但是,一定要报警,把事态扩大化,这样才有可能达到我们自己的目的。

我和顾先生当即打了电话到公安局那边去,荆南这片地界,他有相熟的警官朋友。

他打电话的时候,我就靠在旁边听着。当他把大概的事实描述给对方听的时候,那个警官朋友还没有听完,就直接说道:“定不了罪的。”

我愣了一下,随即问道:“为什么,这可是谋杀……”

警官在那边听见了,说道:“按照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所有的案件都有一个法定的追诉期。不同级别的案件,追诉期的时间也不一样。就说最严重的,你说谋杀,法律上规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追诉期为二十年。假如说二十年之内没有追诉,基本上没有可能了。”

我不甘心,追问道:“没有其他可能?”

“有,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但是按照我们目前的情况来看,除非涉及到国家安全和敏感问题的重大热点事件以外,普通的刑事案件里,好像还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特例。不光是咱们荆南没有,全国估计也没有。”

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现在证据确凿,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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